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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來來去去的過客那麼多,我們用什麼方法記住他們?隨著時間的流逝,他們就好像福隆海邊的沙雕一樣,一丁點一丁點的隨著吹拂而來的風流逝,直到他們的面目全非,到時候我們就好像得了失憶症一般,怎麼樣也想不起了他們的臉孔、他們的誓言、他們身上的味道。

  同他人一般,我喜歡把心比喻成一座很大很大的房子,裡面隔成了很多隔間,每個房間裡面都配備齊全,有著床鋪、衣櫥、書桌、椅子,打算常住的人還會有著浴室,可以讓他洗澡更衣滿足,一間小小的房間便可以滿足他們的生活所需。你也是房客,跟著當時戀愛的對象,進駐專屬於他的房間,房間的擺設由他決定,床單是要無印良品的白色、深藍色還是要IKEA的便宜花紋,我們都會為他鋪上。在那個房間裡,你們嬉鬧、你們爭吵、你們做愛、你們哭泣,轉眼來到時序的最終,你們分手。爾後那人從此撤離,留下你一個人獨自地收拾殘局,來不及帶走的書丟進垃圾袋裡,來不及用完的香水你往身上噴,試圖回想他身上的味道。最終你將門關上,在門把上掛著「立入禁止」的牌子,以防其他房客不小心打開,你將門漆成跟牆壁一般的顏色,防止萬一有一天腦裡不小心洩出的想念,會驅使你打開那道門。

  也許今日你已想不起他們的長相,再也無法細數交往的細節,沒有什麼事情可以提供你憑弔那些逝去的美好,無法把握住的,他們不想握住的,你無法握住的他。最終是要放任他們飛散,即使那些房間的鎖你都有著鑰匙,也要在白日平淡的生活裡假裝淡忘假裝不記得放去哪,為的是維持恆常的生活,以免在不對的時間點裡心跳漏了一拍,不在亮晃晃的大街上無來由地感到哀傷,聽到心頭的杜鵑悲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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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en358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